我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通过四级评审

信息科 发布于:2019-10-15 点击 9641 次

10月8日,市卫健委组织相关专家,对我院申报2019年江苏省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四级进行现场评审。专家组依据《江苏省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实施细则》,采取查阅自评报告、审阅实证资料、查看系统功能演示、审核核验数据质量等方式,对照评级指标进行查验。经专家组综合评审,一致认为我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达省四级水平并通过评审。

(信息科 沈亭婷)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432号

本站文字、图片、视频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站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