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承担起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信息科 发布于:2018-05-31 点击 107801 次

根据我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工作要求,为提高体检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自2018年6月1日开始,我院承担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具体公示如下:

一、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二、地点:1号楼四楼(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及价格

序号

检查项目

收费标准(元/人)

1

问诊

8

2

一般检查

3

X线检查

5

4

抽血化验

谷丙转氨酶(ALT)

5

5

戊型肝炎抗体测定(HEV-IgM检测)

25

6

甲型肝炎抗体测定(HAV-LgM)

4

7

大便细菌培养加鉴定

痢疾杆菌(志贺氏菌)

20

8

伤寒或副伤寒菌(沙门氏菌)

20

合计

87

四、备注:本人携带身份证登记体检,体检结束后一周检查报告无异常予以发证。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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