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顺利完成全市《出生医学证明》 专项督导工作

信息科 发布于:2015-08-03 点击 6023 次

  为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与管理,推动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杜绝违法、违规现象,以更好的姿态接受国家和省卫计委的专项考核,受扬州市卫计委委托,我院组织人员对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和接产机构进行专项督导。

  本次督导6月底启动,历时1个月,共覆盖34个单位。活动采取单位初查、辖区自查和市级抽查方式进行。专家组通过查阅书面资料、核实出生信息、现场跟踪签发流程、随机抽取在架病历、现场提问、核实数据等方式对组织体系、制度流程、台账管理、安全保障、硬件配备和数据推送等内容进行实地比对,重点是规范性、安全性和便利性。

  通过本次专项督导,可看出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中,各地区助产机构组织、制度建设,安全管理与资料菜单式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尤其是“签发地点安全性保障、证章分开保管使用、登记本规范使用”三个环节得到较大改善。其中宝应县和高邮市妇幼保健院(所)在辖区内统一制作签发流程、质控流程和宣传折页,做到地区统一,思路清晰。

  同时,在督导过程中也发现少数管理机构和接产机构篡改儿童出生信息、补(换)发流程不清晰、原始资料不规范、签发地点存在安全隐患等现象,专家组现场一一给出指导意见。

  本次督导标准高、历时长、内容多、数据细,收效明显。在今后妇幼健康工作质控中,我院将持续跟进各地区和单位整改情况,实现《出生医学证明》标准化建设,切实履行好政府赋予的公共卫生职能。

院     办

二○一五年八月一日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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