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我院荣膺“全国百家 优秀爱婴医院”称号

信息科 发布于:2015-11-30 点击 54689 次

  2015年11月19日,由国家卫计委妇幼司组织的“全国爱婴医院复核工作总结大会”在京召开。会上获悉,经层层严格评审,我院顺利通过国家卫计委、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发起的“全国爱婴医院”复核审查,并被评为“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江苏省仅4家医院获此殊荣。

  “创建爱婴医院”是世界卫生组织1991年提出的行动纲领,其目的是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其内涵是以促进母婴健康为中心,以提高产儿科服务质量为核心,为孕产妇和婴幼儿提供科学化、标准化、便利化的健康服务。2014年,国家卫计委将爱婴医院复核作为“妇幼健康服务年”重要活动之一,并在全国有序推开。

  2014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爱婴医院复核工作正式启动。院领导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持续建立完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发挥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技术和管理优势,认真落实“推动母婴健康、促进母乳喂养、倡导自然分娩、加强孕产妇健康教育”等工作,并拍摄上报爱婴医院专题宣传片《宝贝,我是你的大树》。

  经机构自评、县区级复核、地市级评审、省级复核及国家级复核计5轮评审,采取专家明查和暗访的方式,最终,全国计100家医院被评为“全国优秀爱婴医院”。江苏省仅有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及我院4家。

  1993年,我院被授予江苏省首批、扬州市首家“爱婴医院”称号。二十多年来,我院一直以“爱婴医院”为标准,以全市妇幼保健行业龙头为定位,规范管理,严格按照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家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持续营造爱婴爱母社会氛围,广泛开展母乳喂养政策和知识、技术培训,强化产儿科安全管理,产儿科医疗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当前,我国已迈入全面二孩时代,我院将以获评“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为契机,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宗旨,巩固成果,强化管理与指导,凸显公益职能,为促进全市妇女儿童健康,做出“妇幼人”应尽的贡献。

院    办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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