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通知》(苏卫办医政[2015]23号)文件要求,从2016年7月1日起,急诊和儿科患者除外,将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到2016年底前,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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