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科 发布于:2016-06-14 点击 5779 次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通知》(苏卫办医政[2015]23号)文件要求,从2016年7月1日起,急诊和儿科患者除外,将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到2016年底前,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6年6月14日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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