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举办2021年度全市托幼机构人员 线上培训班

儿保科 发布于:2022-01-07 点击 7936 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加强我市托育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推动卫生评价及备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开展,认真落实卫生保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政策,2021年12月26日—12月27日,我院承办了“2021年度全市托育及托幼机构新上岗园长和保健老师线上培训班”。开班仪式由副院长何晓燕主持,市卫健委妇幼处处长林萍,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副处长刘砺到会并讲话。

本次培训班共计有来自全市各县市区279家托幼及托育机构,156名园长,304名保健老师报名参加。培训班历时2天,并首次采用线上授课、线上考试的方式为学员提供培训。本次培训班特别邀请了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曾山主任,扬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姚庆兵科长,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季松主任针对全省托育机构发展现况、校园疫情防控、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三个方面进行授课。此外,还邀请了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相关业务专家针对卫生行政法规,视力筛查与建档管理,以及托幼托育机构内卫生保健日常工作、消毒、膳食、意外事故处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扬州大学幼教集团第一幼儿园等幼儿园保健老师分别针对日常台账资料管理,视力建档操作,食品制定操作进行在线操作演示。最后,所有学员进行了在线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我市托育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各类培训、例会、督导项目。截止至2021年底,全市共计有托育机构303家,托幼机构348家,托育机构中通过省级普惠评审5家,省级示范评审1家,市级普惠评审13家。年度内全市学龄前儿童视力建档率全省第三,开展了包括心理、营养、视力在内的多种在园儿童疾病托幼机构转诊工作,挂牌成立了市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

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卫生保健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做实做好托育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发挥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的指导作用,进一步保障在园儿童健康水平。



(儿童保健科 王磊)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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