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6日起,我院实行门急诊(包括保健部)患者就诊实名制信息登记管理,请就诊人员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件;未办理身份证的,请提供户口簿上身份证号码;未办理户口登记的,请提供父/母身份证,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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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二○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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