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放假安排,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我院2019年清明节和五一国际劳动年放假安排如下:
1、4月5日放假一天,为清明法定节假日;4月6日-4月7日正常周休。
2、5月1日-5月4日放假四天,其中5月1号为五一国际劳动节法定节假日,5月2日为4月28日调休,5月3日为5月5日调休,5月4日为周休。
3、4月28日(周日)、5月5日(周日)正常上班。
请各科室根据放假安排,提前做好各类人员排班并及时上传到OA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各岗位值班期间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和行政安全。
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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