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专项检查”活动

信息科 发布于:2014-04-02 点击 6340 次

    近期,陕西、吉林个别幼儿园发生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针对该类情况,市卫生局制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督查的紧急通知》,并组织市妇保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召开协调会议,商讨联合督查具体事宜。

    3月26-28日,我院与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对相关托幼机构的环境与设施安全、卫生保健、食品安全、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机构和人员资格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组织在园儿童集体服用药物的现象。

    此次督查活动的及时开展,进一步强化了托幼机构人员法律法规意识,规范了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有效避免了类似事件在我市发生,对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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