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商业贿赂 规范医疗行为——我院组织管理干部及党员参加

信息科 发布于:2014-12-18 点击 6196 次

"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众所周知,药品“回扣”是造成医疗市场药品价格虚高的助推剂,也是造成“看病贵、看病难”的根本原因,虽然国家不断提高民众的医疗保障,严禁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但是仍有一些医务人员,诚信和道德缺失,违纪违法收受药品“回扣”,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为防止我院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出现腐败问题,12月15日,院办公室精选近年来发生在医疗购销领域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组织管理干部和党员120余人,集中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药单背后的秘密”、 “制造恐怖的谎言/再问药品回扣”,《新闻一加一》——“漳州医疗腐败何以全线失守”警示教育片。以上内容贴近医院工作实际,对案发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针对性强,对预防医务人员职务犯罪行为发生,发挥到了积极的警示教育作用。

    通过此次专题教育,参培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法律规定、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医务工作者要防微杜渐,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学习和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保持清醒头脑,抵御金钱和利益诱惑,紧拉道德防线,不断敲响抵御商业贿赂的警钟。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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