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区托幼机构2022年度卫生保健评审顺利结束

护航幼儿健康 助力园所成长

儿童保健科 发布于:2022-12-15 点击 4778 次

托幼机构的办园原则是保教结合,保育为主。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扬州市卫健委抽调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扬州市疾控中心等六名专家,于2022年12月1日~5日分两组对市区22家托幼机构开展本年度卫生保健初(复)评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初(复)评工作,何晓燕副院长亲临现场给予工作指导,保健部全力配合并参与评审工作。

截止至2022年12月调查数据,目前我市共有375所托幼机构,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需根据《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审细则》(2017版)要求,每三年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一次卫生保健评审。重点检查行政管理,消毒,食堂和膳食安全,健康体检等在内的九大板块内容,确保在园儿童环境安全,营养均衡。近年来我市重点围绕在园儿童健康开展托幼机构转诊工作,早期针对学龄前儿童肥胖、矮小、发育迟缓等心理营养问题进行筛查干预。此外,我市每年在全市开展学龄前儿童视力筛查与建档工作,2022年累计建档11万3千人,建档率98%,连续两年全省排名第三,针对视力筛查中发现的健康异常及时建议家长至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或康复。

本次卫生保健评审,是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一次严格检验,更是一次督促提升,对我市托幼机构今后坚持规范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针对评审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将继续开展回头看,不断落实评审问题的整改进度和成效,为我市学龄前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有保障的成长环境。


(儿童保健科  王磊)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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