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督”促发展 以“导”促质量

——扬州市完成2023年度下半年妇幼健康工作督导工作

发布于:2023-11-21 点击 2589 次

为确保2023年全市妇幼健康工作按照年初计划全面完成,妇幼健康重点工作全面提高,妇幼健康重点指标全面达标,11月13日-20日,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受扬州市卫健委妇幼处委托,对各县(市、区)7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7家妇幼保健机构和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妇幼健康相关工作进行了督导。

此次督导,共组织20名专家,其中抽调部分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的妇幼健康项目管理人员,组成专业督导组,分两组对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妇幼信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等16项工作进行督导。

督导组成员对照妇幼健康工作的年初计划及目标任务,对各地妇幼健康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以及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与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充分交流,现场指出了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制度不健全、台账资料不规范、个别指标不达标等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了指导,针对项目的难点提出了解决建议。

通过督导,进一步推进了扬州市妇幼健康工作的落实,有效提升了各项目工作质量,为今年全市妇幼健康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夯实了基础。


(保健部  吴万粉  王红)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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