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开学后,可以这样做!

儿童保健科 王磊 发布于:2020-04-24 点击 21330 次

上一期我们向大家介绍了托幼机构开学前的疫情防控指引。本期我们将由儿童保健科副主任王磊为大家整理开学后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事项。

一、落实晨、午检

家长应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每天密切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每日早晚测量体温,如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胸闷、鼻塞、流涕、腹泻、结膜充血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症状,应立即报告班级老师,居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带孩子到医院就诊。

各托幼机构需建立以班级为单位的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登记,保健老师负责汇总登记,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每天早晨由具有上岗资质的保健老师负责对进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并做好登记,对筛查体温有异常的师生,复测腋下温度,超过37.3℃的发热者或有其他疑似症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家长不在现场的,可让学生在定点的临时隔离场所休息等候。疫情防控期间,每天下午也要对师生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检查。

有住宿生的托幼机构要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管理,由保健老师负责落实晨检晚检制度,每天早晨和晚上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做好登记,上报园领导,以尽早发现疑似病例。


乐美幼儿园晨检演练

二、做好疫情报告

学校应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报告人,发现疑似病例、与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时,应立即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

三、开展隔离追踪

严格执行学生因病请假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发生情况。学校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当地疾控机构出具的传染病防控意见书、卫生部门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学校停课期间,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师要坚守岗位,注意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做好师生在家医学观察及学生的生活引导、心理疏导等工作,并做好每日师生健康状况随访、汇总、报告工作。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返校证明到学校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


扬大一幼开展疑似发热儿童应急演练


四、做好环境消毒

(一)消毒对象和要求

1. 室内物体表面:对教室、活动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体育活动场所和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如门窗、桌椅、钢琴、电脑键盘、鼠标、话筒、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卫生间、楼梯扶手等物体表面每天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液或50-8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日常预防性消毒使用浓度为50mg/L,防疫期间使用浓度为80mg/L)擦拭1~2次。如多班级共用公共活动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室内活动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

2. 室内地面表面:可使用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或含氯消毒剂(50-8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常预防性消毒使用浓度为50mg/L,防疫期间使用浓度为8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拖地。使用50-8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的无需再用清水拖地。如多班级共用公共活动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室内活动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

3. 室内空气消毒:

①通风。不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尽可能打开门窗,促进空气流通。每日打开门窗通风2-3次,中午和下午放学后,应打开门窗通风不少于30分钟。每次下课期间也应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学生宿舍要加强通风,由宿舍值日生负责开门、窗对流通风,每日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②化学消毒。疫情期间可采用80mg/L的次氯酸水消毒液进行空气喷雾消毒(使用方法:清除污染源,关闭门窗,用专用气溶胶喷雾器,将原液按5ml/m³的用量,手持喷头朝向空中,从里到外、自上而下,由左至右均匀喷雾,消毒完30分钟后,打开门窗,可恢复正常使用;

③物理消毒。可采用紫外线灯消毒,紫外线强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按1.5W/m³设置,使用紫外线灯时,不得有人,放学后关闭门窗,用紫外线消毒灯消毒30~60分钟。也可采用其他物理消毒方式,如臭氧发生器(按说明书使用);

4. 校车消毒:

①首选开门窗通风换气。不使用中央空调系统;

②车地面以及经常触摸的物体如门窗、门把手、椅子等物体表面,每天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溶液或50-8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日常预防性消毒使用浓度为50mg/L,防疫期间使用浓度为80mg/L)擦拭1~2次,作用时间30分钟,然后用清水洗净。不能擦拭消毒的桌布、椅套等尽可能每天更换并消毒;

③车辆随车配置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或50-8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日常预防性消毒使用浓度为50mg/L,防疫期间使用浓度为80mg/L)一瓶,做到学生上下车时随时擦拭消毒。


东方剑桥蜀景幼儿园擦拭消毒



(二)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1. 有效氯浓度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①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②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

③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含氯消毒剂:50-8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日常预防性消毒使用浓度为50mg/L,防疫期间使用浓度为80mg/L)直接使用;

2. 75%乙醇消毒液:可直接使用;

3. 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三)消毒设施和要求

配备消毒工具(喷雾器、10L配药桶、刻度量杯筒、拖把抹布等消毒工具等)、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服、防护眼罩、口罩、帽子、手套、长筒胶靴等)、消毒剂(含氯泡腾片、84消毒液、微酸性次氯酸水等)或其他已取得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在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备案的消毒产品,建立洗消管理制度和记录台账,指定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消毒操作;一般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微酸性次氯酸水使用过程中无需佩戴专业的防护用具;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扬大西郡园物资储备

五、食堂与饮用水管理

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各托幼机构应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杜绝食用野生动物;食堂采购人员配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食物煮熟煮透;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教师用餐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的清洁、消毒工作,做好饮水机的日常清洁、消毒、更换滤芯、水质检测等工作。


新世纪幼儿园食堂人员演练


六、指导学龄前儿童适当运动

健康的体质和良好的免疫能力是抵御传染性疾病的基本保障。建议学龄前儿童根据环境特点,在满足防控条件的前提下,适当运动。运动要遵循适量适度、循序渐进原则,不应该操之过急,短期内过高强度的运动导致大量出汗反而可能引起儿童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七、接待来访人员的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控制外来人员进入,严格出入管理,原则上非疫情防控指挥部门、专业机构因工作需要,其余来访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符合来访条件者,应配合学校安保接待人员的安排,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填写相关表格,如实填写出入时间、事由、校方对接工作人员,以及有无湖北停留、途经等事项,和有无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腋下温度不高于37.3℃条件下,由校方人员引导,方可入校。教师接待家长应在校门外进行,双方应确保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如有物品交接,双方返回后都要第一时间规范洗手。家长接送儿童应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八、对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如何处理

学校应根据条件设立几处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设施,设立明显标志,禁止不必要的接近。用过的防护用品全部放入专用设施,每天两次用含氯消毒剂对其进行消毒处理,提倡采用喷雾形式消毒。


瘦西湖蓝天幼儿园演练如何处理废弃口罩

九、避免人群聚集减少不必要的会议

如非十分必要,各托幼机构不得组织开展大型聚集性活动,如召集全体教职工大会。必须召开会议,参会人员会前应认真洗手,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与会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中间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

十、组织开展培训与健康教育宣传

各托幼机构应该对全体教职工进行科学防病的专项培训,科学防病应该在正确的知识指导下进行。应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配合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健康教育宣传应覆盖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在园儿童、教师、保育员、厨房工作人员、保安、家长,营造抗击疫情的宣传氛围。

各托幼机构应避免聚集大量师生的传统方式,尽量通过新媒体和网络平台开展宣传。在科普内容选择上要注重科学性,规范性,选用官方权威平台获得的科学信息进行传播。


曙光幼儿园宣传展板


十一、关心支持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者

对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人员,应合理排班,保障合理的休息和饮食,确保卫生保健工作人员信息畅通,及时获知官方的疫情通报、技术指南等;确保卫生保健工作人员获得必要的组织支持和机制保障。托幼机构内各部门应主动配合保健老师开展疾病防控工作,确保卫生保健工作人员获得开展工作所需的物质保障和个人防护支持,必要时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

儿童保健科 王磊




王磊,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副主任,目前是江苏省妇幼保健学会托幼机构儿童保健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工作,学龄前儿童健康相关研究。曾获得江苏省妇幼健康青年人才,扬州市英才培育计划优秀医疗卫生人才,扬州市“十三五”科教强卫工程医学重点人才等称号。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432号

本站文字、图片、视频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站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