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囊卵巢综合征不孕的临床诊疗流程

信息科 发布于:2012-03-28 点击 12310 次

     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是一种生殖功能障碍与糖代谢异常并存的内分泌紊乱综合征,持续性无排卵、雄激素过多和胰岛索抵抗是其重要特征,育龄期妇女PCOS的发病率为4%—10%。

    一、诊断

    (一)主要临床表现

    月经失调、闭经、不孕、多毛、肥胖、痤疮、皮脂溢和黑棘皮病。

    (二)目前采用2003鹿特丹诊断标准

    l1、长期稀发排卵和/或无排卵;

    2、高雄激素的临床特征和/或生化指标;

    3、卵巢多囊样改变。超声提示—侧或双侧卵巢内可见≥12个直径2—9mm的卵泡和/或卵巢体积≥lOml。

    此三项中符合两项者可以诊断。排除其他高雄激素病因:肾上腺皮质增生、分泌雄激素的肿瘤、Cushing综合征等。

    2006年国际AEC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排除其他引起排卵障碍的疾病:如高泌乳素血症,促性腺激素低下以及甲状腺功能异常。

     (三)实验室检查

    1、B超

    经阴道或直肠超声探头枪查,PCOS患者的卵巢体积较大.多有PCO征象;由于长期受单一雌激素刺激,子宫内膜可能出现异常增厚的表现,也可以表现为内膜变薄。

    2、与高雄激素血征和排卵障碍有关的检查周期第二天或第三天查血FSH、LH、L、E2、PRL、SHBG、TSH。(1)PCOS患者通常LH/FSH>2;T高于正常值,但不超过正常上限的二倍,(2)如果睾酮水平高于正常值上界二倍,要排除卵巢和肾上腺肿瘤的可能:(3)SHBG低于正常值提示患者血中游离睾酮增加;(4)TSH升高或降低,提示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5)低FSH、LH、E2,提示低促性腺激素性性腺功能不良。

   3、与肾上腺功能有关的检查皮质醇、ACTH、DHEA—SO4、l7—OHP,(1)Cushing综合征患者的皮质醇和ACTH可能较高.地塞米松抑制试验可以初筛和确诊;(2)成人型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皮质醇正常或偏低.1 7—OHP高值,ACTH刺激试验提示17—OHP明显升高。

   4、与胰岛素抵抗有关的检查

    OGTT、空腹胰岛素和葡萄糖,SHBG;注意结合糖尿病家族史。

    二、治疗

    对于符合鹿特丹诊断标准的患者.基层医院可以按国际和国内PCOS的处理步骤进行初步治疗。如果治疗效果欠佳,及时转入上级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排除诊断。

    (一)调整生活方式、控制体重及预处理

    1、对近期体重增加明显、BMI>23、或明显腹型肥胖的患者,强凋和指导生活方式的改善,建议包括膳食、运动和其他方式的减轻体重的措施。一般标准为2—3个月内体重减轻5%—10%,对BMI正常的“苗条”女性,要注意其对腰臀比和腹型肥胖的观察和改善。

     2、对OGTT试验提示糖耐量受损(GTl)、有糖尿病家族史、血清空腹胰岛素升高的患者.可以服用胰岛索增敏剂,常用二甲双胍.每天总剂量l 500mg,肠溶二甲双胍500mg/次,3次/天:或格华止 850mg/次,2次/天。注意消化道副反应,逐步适应量药。怀孕后停药。

    3、对于苗条型,非胰岛索抵抗的高雄激素血征的PCOS患者,如果出现克罗米芬抵抗.可给予口服短效避孕药1—3个周期后再重复促排卵;避孕药于周期第3—5天开始口服。1片/天X21天.撤退性出血的第三天开始下一周期治疗。对有生育需求的PCOS患者不建议长期服用。

    4、PCOS患者伴DHEAS升高者.可予地塞米松治疗。初始剂量0.25mg/天.建议晚间服用。避免日剂量超过o.5mg.一般用药3—6个月,即使停药其抑制作用也可维持较长时间。注意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

    (二)第一线诱导排卵

    1、首选氯米芬(克罗米芬,cc)。  自然月经周期或撤退出血第3—5天起服用50mg/天X5天,周期第12天开始B超监测,详见本书《促排卵和排卵监测的临床诊疗流程》一文。如有成熟卵泡直径达18—25mm未妊娠者。以后促排卵周期可维持CC剂量;如无优势卵泡发育,可增加CC剂量至100一150mg/天。可酌情于周期第8天起服戊酸雌二醇2—3mg/天。

    CC抵抗:CC 150mg/天的剂量仍无优势卵泡发育者,称为CC抵抗。原因主要为血游离睾酮升高、胰岛素抵抗未纠正、体重过重等,需要纠正后再进行诱导排卵。

    2、非甾体类芳香化酶抑制剂来曲唑。虽然目前尚无致胎儿畸形的报道,但动物实验证明其具有胚胎毒性.在用药前需充分告知患者.做到知情同意。剂量2.5mg/天X5天,自月经周期或撤退出血第3—5天开始服用.周期第ll天开始B超监测。一般用于CC抵抗。或内膜受CC影响较明显的患者。

    (三)、二线促排卵治疗

     —线药物诱导排卵至少六个周期以上无效或失败者可尝试。

    1、低剂量FSH递增促排卵方案:周期第三天起注射FSH37.5—50IU/天×10--14天,B超监测发现如有一枚卵泡直径≥10 mm则FSH维持原剂量,动态监测卵泡生长;如无优势卵泡发育,则增加Gn剂量25—37.5IU/天×7天,如此每7天为一增加剂量周期,直至卵泡发育成熟直径≥18mm。一旦发现有≥3枚优势卵泡发育时.为避免多胎妊娠.应取消本周期怀孕计划.建议患者避孕并随防。

    2、对持续性高雄激素血征、LH>10mIU/L、卵巢体积较大的非肥胖PCOS患者.可采取腹腔镜下卵巢打孔术治疗,术后随访1—2个周期,可继续予促排卵治疗。

    在所有促排卵治疗过程中均应加强监测,严防多胎妊娠及OHSS发生;一旦发生严重OHSS或多胎妊娠本单位无治疗条件者,应立即转上级医院。对—侧或双侧输卵管通畅者促排卵冶疗辅以官腔内人工授精(IUI)可获得更好的妊娠率。

    (四)、三线治疗: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治疗

     对于前面的治疗无效,或合并其他不孕因索的患者.如男方因素、输卵管问题等,应根据适应症选择合适的体外受精治疗。

    1、IVF-ET: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一般经过3 - 6个周期的促排卵+IUI仍未孕,可行IVF治疗。在诱导排卵方案中,注意预防OHSS的发生。

    2、IVM:末成熟卵仲外成熟.钉治疗过程简吊、费用低等优点,但妊娠率较常规IVF低。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者可考虑行IVM治疗:对促排卵药物不敏感.用药后多卵泡发育迟缓;对促排卵药物产生过激反应,打重度OHSS病史者。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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