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甲状腺治疗准则修订

信息科 发布于:2013-05-20 点击 4335 次

    2007版孕妇甲状腺治疗准则近日修订完成。甲状腺素对胎儿脑部的正常发育至关重要,而怀孕会改变甲状腺疾病的过程。如今,甲低妇女不孕的危险性增高,妊娠后也易发生贫血、妊娠高血压及产后出血。那些未经治疗者易发生早产,出现低体重儿及新生儿患呼吸困难综合征。未及时得到处理的甲低孕妇则易引起流产。此次修订的要点如下:

  一、在孕期,医生要小心分析孕妇血清游离甲状腺素值,并应以孕周特殊参考值来对甲状腺功能进行评估。

  二、丙硫氧嘧啶应是甲亢孕妇孕期前3个月时的首选药物。当丙硫氧嘧啶缺货或对其有不良反应时可使用甲硫咪唑,丙硫氧嘧啶对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肝脏受损的副作用。一旦过了孕期前3个月,则应将丙硫氧嘧啶替换成甲硫咪唑。

  三、哺乳妇女应每日摄入250微克碘,以确保其婴儿每日得到100微克碘。

  四、产前摄入的维生素应含有150~200微克碘,以预防妇女呈缺碘状态。

  五、对患甲亢、有甲亢史或有出生过甲亢新生儿史的孕妇,以及过去有促甲状腺素抗体增高者,应在孕22周前做促甲状腺素抗体的测定,该抗体会通过胎盘或刺激或抑制胎儿的甲状腺功能。

  六、凡促甲状腺受体抗体增高在2~3倍以上者或应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者应筛查胎儿甲状腺情况,如见到胎儿甲状腺肿大、胎儿生长迟缓、严重水肿或有心力衰竭等均提示胎儿甲状腺病态。

  七、对有0.5~1cm甲状腺结节者、有高血压史或超声有可疑发现者要做细针吸引术。如妇女有1.5~2cm复合结节者也要做吸引术。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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