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的通知

信息科 发布于:2013-04-24 点击 14388 次

各市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速我省医学科技进步,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引进和开展医学新技术,提高医疗卫生单位防治水平,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奖励办法》,现将2013年申报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新技术必须为省内首家开展,填补我省同类技术空白,技术指标处于省内领先的医学新技术。 

  2、申报的新技术必须属于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技术机理明确。 

  3、申报的新技术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思路、技术原理或者技术方法上有创新和改进,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4、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获得相应技术准入。 

  5、列入到政府或行业技术指南、规范,相关行业学会认可并推荐。获得本单位伦理委员会批准。 

  6、申报的新技术已成为本单位常规开展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并已在本单位实施一年以上。 

  7、积累了足以证明已熟练掌握该技术的病例数或使用例次数,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凡临床应用技术涉及人体者必须由病案管理部门出具具体应用的病案号。 

  8、必须具有2010年以后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三篇及三篇以上相关技术论文。 

  9、不违反有关法律或法规,不属于卫生部规定的落后、淘汰技术。 

  10、具有卫生部认定的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检索单位(名单见附件)于2013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本项目查新报告。 

  11、研究类成果不属于申报范围。已获得政府、行业科技奖励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数量:今年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实行限额申报。三级甲等医院限额申报50项、其他单位限额申报30项。其中同一单位同一科室只能申报三项,个人只能申报一项。获得政府或者行业奖励过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技术总结报告、查新报告、发表的论文、应用例次数及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等。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必须由病案和财务部门出具。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袋封面须注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 

  重要资料请使用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评审后不予保留。评审结果公布一个月后,作为保密材料销毁。 

  《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请登陆www.jswst.gov.cn江苏省卫生厅卫生科教子站下载。 

  四、申报单位及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并确保上报的新技术引进奖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 

  五、申报渠道:各市卫生局汇总后统一报我厅科教处,厅直单位和系统外单位直接报送我厅科教处。 

  六、申报材料录入要求:请各申报单位按照EXCEL格式将申报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名称、完成人姓名(每人一列)、申报科室、项目所属三级学科代码汇总录入并上报电子版本(U盘)。 

  七、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4月15日。联系人:梁智,电话:025-83620713,传真:025-83620725。 

   附件:卫生部认定的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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