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教处 发布于:2018-08-09 点击 16260 次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工作,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根据扬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扬州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扬卫科教[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管理办法,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附件: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7月3日


附件:

1、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doc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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