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衔接工作,现将2013年度全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条件
(一)完成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阶段培训任务的人员。
符合下列A-F条件者,可报名参加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理论考试。符合下列C-H条件者,可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理论考试。
A.第一阶段培训时间按学历分,医学专业本科生满3年,硕士毕业生满1年。
B.本科毕业生需在第一阶段完成“青苗培养工程”学习。
C.完成既定培训计划所要求的科室轮转、各科室的病种数、病例数和技能操作数。
D.培训和考核记录完整规范。
E.执业医师类别为中医或中西医结合。
F.培训科别符合《江苏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
G.获得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证书后,在第二阶段培训满2年(博士毕业生满1年)。
H.硕士毕业生及博士毕业生需在第二阶段完成“青苗培养工程”学习。
(二)未参加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准备于2014年报考主治中医师的人员(以下简称“先考后培对象”)。
此类人员经单位审批和市卫生局确认,可先参加2013年度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试,考试合格者发放《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证明》,待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补充完成全部培训内容且最终考核合格后,再补发《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第一阶段考试科目为中医通科,不分专业;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分为中医内科和中医外科2个专业。具体考试内容参考《实施细则》的培训计划和要求。
理论考试实行全省统考,采用人机对话模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机考系统练习版可以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考试时间120分钟。
实践技能考试由各市卫生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务安排
(一)考务工作由省中医药继续教育政策研究室会同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市卫生局在省辖市设立考场并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厅直属医院,参加我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部、省属及系统外医院,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卫生局统一组织。
(二)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培训医院初审、市卫生局复审、省中医药继续教育政策研究室审核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等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络报名,如实填写《江苏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打印,并签字确认,于2013年4月6日前报至培训医院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2.培训医院初审
各培训医院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于2013年4月12日前报市卫生局复审。
各培训医院职能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培训登记手册的内容,如实填写《江苏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理论考试资格审核情况表》(附件1、2),并签名和盖章。
报考第一阶段理论考试需审核下列①-⑥项材料,报考第二阶段理论考试需审核下列①、③-⑧项材料,“先考后培对象”需审核除②、④、⑧以外的各项材料:
①《江苏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盖章后上报)。
②本科毕业生需提供“青苗培养工程”记录考核册原件(审核后上报)。
③毕业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盖章后上报)。
④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原件(审核后上报)。
⑤《江苏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理论考试资格审核情况表》原件1份(盖章后上报)。
⑥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盖章后上报,复印件需含编码、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和变更注册记录)或医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盖章后上报,申请合格证书时需补报医师执业证书)。
⑦《江苏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盖章后上报,不能提供第一阶段合格证书或卫生局出具的相关证明者视同不合格)。
⑧硕士毕业生及博士毕业生需提供“青苗培养工程”记录考核册原件(审核后上报)。
3.市卫生局复审
市卫生局对各培训医院报送的材料①-⑧项进行复审,核对相关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材料②、④、⑧审核后退还培训医院。
材料①、⑤审核后,盖市卫生局职能部门公章。
请各市卫生局汇总全市报名情况,将符合第一阶段理论考试报考条件人员的材料按①、③、⑤、⑥的顺序装定成一册;符合第二阶段理论考试报考条件人员的材料按①、③、⑤、⑥、⑦的顺序装定成一册,连同《江苏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资格审核名册》(附件2,纸质、电子版各1份),于2013年4月21日前报送至省中医药继续教育政策研究室。
4.省中医药继续教育政策研究室审核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政策研究室根据报考条件,对各市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赴各市抽查原始资料,最终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省中医药继续教育政策研究室确认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三)日程安排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至4月6日;
培训医院(报名点)审核确认时间:2013年3月26日至4月12日;
市卫生局审核时间:2013年4月13日至4月20日;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政策研究室审核时间:2013年4月21至5月21日;
考点编排考场时间:201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
考区审核考场编排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5月28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30日至6月8日;
考试时间:2013年6月8日(周六),具体场次安排详见准考证。
四、与职称晋升衔接有关事项
1.各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逐步实现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覆盖。尚未开展规范化培训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及未参加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必须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立即开展和参加规范化培训。
2.不具备培训资质的中医医疗机构应采取委托或挂靠方式将相关人员送至具备资质的中医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培训。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有责任和义务帮扶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中医医院临床类别和综合医院中医类别住院医师须按照《关于做好中医医院临床类别和综合医院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卫办中医﹝2009﹞3号)要求进行培训。
4.自2015年起,我省报考主治中医师资格的人员均须提供《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在2014年过渡期内,我省报考主治中医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供《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或《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证明》。
5.“先考后培对象”取得主治中医师资格后,所在单位仍须将《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聘任主治中医师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6.各市卫生局要履行告知义务,及时通知并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科教、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落实规范化培训有关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和相关考试,避免因漏训或漏考影响职称晋升。
五、联系方式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政策研究室韩旭025-86516671
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严周总025-83620823
省中医药局毕磊025-83620513
附件:1.江苏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理论考试资格审核情况表
2.江苏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理论考试资格审核情况表
3. 2013年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资格审核名册
江苏省中医药局
2013年3月20日
附件:
1、1.江苏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理论考试资格审核情况表本站文字、图片、视频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站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