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邗江区新农合合委办确定为农村重大疾病“两癌”定点救治医院

信息科 发布于:2017-06-22 点击 9138 次

  继去年我院获批广陵区新农合两癌定点救治医院以后,6月21日,从《关于同意邗江区新农合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的回函》(扬邗合函[2017]2号)获悉,我院被邗江区新农合合委办确定为农村重大疾病“乳腺癌”、“宫颈癌”定点救治医院。

 

  为适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病种付费,进一步方便“两癌”群众就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对我院常见病、农村重大疾病救治病种——乳腺癌、宫颈癌进行价格测算,多次与妇科、乳腺科对接沟通,并积极向邗江区新农合合委办递交申请材料,最终成功获批邗江区新农合农村重大疾病“乳腺癌”、“宫颈癌”手术、化疗定点救治医院。

 

  本次获批为邗江区新农合两癌救治定点医院,进一步扩大了我院医保救治病种的覆盖面,对我院适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一次有益的尝试,有利于发挥我院在“两癌”救治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我院相关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

                             

  链接:“两癌”是江苏省为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规定的救治病种,进入“两癌”路径的新农合患者,可享受病种确定费用的报销比例。“两癌”分别指:第一诊断为乳腺癌(ICD10:C50)行乳腺癌改良根治术、乳腺癌保乳术、乳腺癌根治术治疗;第一诊断为宫颈癌(ICD-10:C53)Ia2期—Ⅱa2期行经腹广泛性子宫切除术、经腹腔镜广泛子宫切除术及宫颈癌Ⅱb-Ⅳ期放化疗治疗。

  “两癌”救治申报及实施:须按省定标准方案进行“两癌”医疗救治,病种确认有严格的申请、审核要求,并按规定的费用标准结算。规定从6月20日起施行。

 

院     办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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