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科 发布于:2013-08-16 点击 16660 次

    为积极鼓励职工在职读取更高学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技术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在职攻读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一、基本概念

1、申请硕士学位

是一种非学历教育,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表明他在学术上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

2、在职研究生(亦称半脱产研究生)

是指在职人员考取研究生后,经工作单位批准,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录取类别一般是委托培养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其学习年限相对于同专业脱产研究生一般可适当延长一年左右。

3、定向研究生(简称定向生)

又称定向培养研究生,指由国家按照计划招收,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4、委托培养研究生

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录取时要签订合同,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

二、在职研究生的类别

(一)在职脱产或半脱产攻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1、定向和委培;

2、定向对口的国家计划内或计划外招生。

(二)在职不脱产攻读硕士学位

1、经全国统一联考录取的硕士学位;

2、通过全国统考,申请硕士学位。

三、攻读在职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2、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

3、硕士学位:大学本科或具备同等学历;

4、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

(二)工作年限

在本院工作三年以上(计算至录取入学为止)。

(三)年龄要求

1、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包括四十周岁);

2、硕士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周岁以下(包括四十周岁),因工作需要并符合招生要求,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执业资格

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二年以上。

(五)规范化培训

1、住院医师:已完成普通专科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经考试、考核合格;

2、研究生:已完成亚专科规范化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

(六)培养对象

1、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才;

2、经选拔的优秀卫技人员;

3、重点专科发展需要培养的专科人才(经科室推荐,学术委员会测评,院务委员会审批);

4、管理干部(个人申请,管理干部测评,院务委员会审批)。

四、攻读在职研究生的方法

1、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

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完成整个工程硕士的课程学习和论文,时间一般为3年;实行全国统一联考,一般每年7月份报名,10月份考试;毕业后可获得专业硕士学位。

2、免试入学研究生课程班

通过全国统考(每年5月份最后的周末考试),并通过学校学位课考试和论文答辩,就可申请到硕士学位。

3、委培和定向的在职研究生

毕业后可获取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一般10月份网上报名,11月份现场报名,考试一般在次年的1月份,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入学时不转户口和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年度报考在职研究生的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 

应保证科室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期分批的推荐职工在职读取研究生,原则上每年每科不超过1名,市级重点学科可以适当增加至2人;

2、发展需要 

应根据科室业务发展、科教研工作的需要,有重点、分步骤的合理推荐科室人员报考研究生;

3、形成梯队

根据学科人才的需要,本着分层次、重培养的原则,优先选拔优秀中、初级职称的卫技人员报考在职研究生。

4、重点培养

为加强学科建设,有计划、有目的的鼓励在职职工脱产或半脱产读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攻读硕士学位为非学历教育,原则上应从严控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报考在职研究生

1、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上者;

2、擅离工作岗位,旷工一天以上者;

3、被病人投诉二次以上,并查实负有一定责任者;发生一次以上违规违纪行为者;

4、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5、前三年度一次考核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者;

6、科室工作人员紧张,不能保证科室医、教、研工作正常运行的;

7、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关处罚、处理者。

七、审批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者,由申请人到科教处领取《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在职职工攻读硕、博士申请表》,填写后交科室负责人批准,再交回科教处;

2、经科教处、人事处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批准;

3、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

4、报考者被相关高校录取后,凭录取学校的协议书(合同书)或通知书到院人事处签订《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在职攻读研究生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费用和待遇

(一)在职脱产或半脱产攻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1、按期完成全部课程,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回医院工作后,医院承担其全部的学费(课程费)、学位申请费,并报销考前辅导班费用一次; 

2、第一次参加研究生统招考试,复习期间可以给复习假14天(含法定假日及公休日);

3、在读期间享受工资、各项保险和福利待遇,未参加医院各项活动不享受活动奖励(如白杯赛等);

4、脱产学习(包括复习休假)期间无超额劳务费,不脱产(在院上班)期间,享受所在岗位的超额劳务费; 

5、学习期满取得相应文凭者,凭正式发票,经科教处、人事处审核、院长审批后报销。

(二)在职不脱产攻读硕士学位

1、在学习时间,凭就读学校有效证明集中脱产学习不应超过一个月;分散学习每月不应超过五天;

2、按期完成全部课程,并取得学位证书后,医院一次性奖励壹万元;

3、就读期间,享受全额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集中脱产和分散学习期间不享受超额劳务费;未参加医院各项活动不享受活动奖励(如白杯赛等)。

(三)延期或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费用和待遇

1、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者,在校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同时还须返还脱产期间医院所发的一切待遇(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福利和活动奖励);

2、延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延长期间的学习费用由个人承担;延长期间的脱产时间不享受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福利待遇;延长期间的脱产学习时间按事假的规定处理。 

九、毕业后服务年限

凡属医院委培和定向的在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回院后服务年限均为八年;专业硕士学位、免试入学研究生课程班取得学位回院后服务年限均为五年;未到规定服务年限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实行新的工资制度和岗位绩效管理后,在职脱产或半脱产攻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新规定执行。

十一、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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