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体系,提高教学医院带教工作水平,推动教学工作与医院建设协同发展,根据国家卫计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2014版试行)、《江苏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版)工作要求,成立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学质量控制小组,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建国
副组长:陈灿明、王亦雄、何晓燕
成 员: 徐 扬 吴晓怡 姜跃彭 宋长志 刘海霞
向 阳 徐所凤 肖夕凤 王建国 徐智勇
黄 涛 张 磊 沈桂红 张坤明 吴新萍
潘 波 王加宽 陶学有 万 松 万 金
李 晖 季亚平 周 凯 程文国 施长城
胡苏玮 陆红梅 张翠军 王 静 任 佳
王 磊 魏蓉美 赵华明 罗永军
二、教学质量控制小组
组 长:陈灿明
副组长:徐 扬
成 员:肖夕凤 黄 涛 张 磊 沈桂红 张坤明
吴新萍 潘 波 王加宽 陶学有 万 松
万 金 李 晖 季亚平 周 凯 程文国
施长城 胡苏玮 陆红梅 张翠军 王 静
任 佳 王 磊 魏蓉美 赵华明 罗永军
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和质量控制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科教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事务。
工作职责包括:
1、讨论确定医院有关教学工作重大决策,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流程等。
2、负责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
3、负责各类教学基地、技术培训基地的创建与维护工作。
4、负责教研室创建和院内外教学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5、负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审核、实施与考核工作。
6、负责毕业后学历学位提升培养的规划与实施。
7、负责教学质量的督导与改进工作。
8、负责教学项目经费的监督与审核工作。
9、负责转正定级、专项技能竞赛等考核工作。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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