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工作,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根据扬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扬州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扬卫科教[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管理办法,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附件: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7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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