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报告(2011)》问答(一)

信息科 发布于:2012-05-03 点击 15876 次

1.报告发布的目的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众所周知,妇女儿童的健康是人类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妇女儿童健康指标不仅是国际上公认最基础的健康指标,更是衡量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重要综合性指标。为全面反映我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状况,宣传取得的成就,引导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更加关注妇女儿童健康,营造有利于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卫生部决定编写《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报告》。卫生部领导高度重视报告编写工作,陈竺部长、张茅书记和刘谦副部长对报告编写工作做出重要批示,陈竺部长专门为报告作了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和国内一批权威专家参与编写本报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报告编写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

报告通过深入分析与比较,反映我国妇女儿童基本健康状况,介绍妇幼保健服务提供与利用情况,总结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主要策略与措施。报告既充分展现我国妇幼卫生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客观反映妇幼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又全面分析国内和国际发展机遇,介绍“十二五”时期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思路。报告还着力介绍了深化医改启动以来,国家组织实施的一系列惠及妇女儿童的公共卫生项目和重要举措及取得的初步成效。

2.我国妇女儿童健康总体状况如何?

建国以来,中国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妇女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2009年的75.2岁,孕产妇死亡率持续显著降低,一些威胁妇女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得到有效防治。但是妇女健康仍然面临严峻挑战。201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30.0/10万,比1990年和2000年分别下降了66.3%和43.4%。

婴儿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儿童生长发育状况有所改善。儿童肺炎、腹泻、贫血在部分地区仍然是威胁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儿童肥胖、意外伤害、心理行为等问题日渐突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健康问题需要予以特别关注。2010年全国婴儿死亡率为13.1‰,比1991年和2000年分别下降了73.9%和59.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6.4‰,比1991年和2000年分别下降了73.1%和58.7%。由于中国人口基数较大,每年死亡儿童人数较多。2010年中国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总人数分别达到20.9万人,这意味着平均每天有573名婴儿、715名5岁以下儿童死亡。

3.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如何?

孕产妇死亡率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低于多数发展中国家。与部分发达国家相比,2000年中国的孕产妇死亡率明显高于美国、日本和韩国,至2008年,孕产妇死亡率有了较大幅度下降,与美国、日本、韩国的差距逐步缩小,但仍然仅相当于美国1965年的水平(31.6/10万)。与“金砖国家”相比,2008年中国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低于巴西、印度和南非,与俄罗斯基本相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数据,中国孕产妇死亡率在全球按降序排列从1990年的97位上升到2005年的109位,整体上居世界中等水平。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与发达国家之间差距逐步缩小。2000年中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明显高于美国、日本、韩国,到2008年,中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有了较大幅度下降,与美国、日本、韩国的差距在逐步缩小。与其他国家尤其是“金砖国家”相比,明显低于巴西、南非和印度,但高于俄罗斯。2010年中国的婴儿死亡率相当于美国1979年水平(13.07‰)。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数据,2007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193个国家中按照降序排列,中国排在107位,居世界中等水平,泰国(156位)、越南(126位)位次均好于中国。

部分国家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比较

国家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000

2008

2000

2008

美国

13

17

9

8

日本

8

7

5

3

韩国

14

11

5

5

巴西

69

55

30

22

印度

318

254

91

69

俄罗斯

45

34

20

11

南非

155

237

74

67

中国

53

34.2

39.7

18.5

4.城乡之间妇女儿童健康差异有多大?

城乡之间孕产妇死亡率差距逐渐缩小,2010年城市和农村地区孕妇死亡率分别为29.7/10万和30.1/10万,城乡差距由2000年的2.4倍缩小到1.01倍。农村地区孕产妇死亡率下降速度明显高于城市,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比2000年下降了56.8%,近几年城市孕产妇死亡率呈小幅波动状态。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城乡差距逐渐缩小,但仍然明显。2010年,城市和农村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7.3‰和20.1‰,比2000年分别下降了47.1%和56.0%,城乡差距由2000年的3.3倍缩小到2010年的2.8倍。

5.区域之间妇女儿童健康差异有多大?

不同地区之间孕产妇死亡率差距虽有所缩小,但仍然明显。总趋势依然是西部地区高于中、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居中。2010年东、中、西部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7.8/10万、29.1 /10万和45.1 /10万,比2000年分别下降了16.0%、44.1%和60.7%。2000年西部地区孕产妇死亡率是东部地区的5.4倍,2010年缩小到2.5倍。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明显高于常住人口。

不同地区之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差距虽有所缩小,但仍然明显。2010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9.7‰、14.8‰和21.1‰,比2000年分别下降了47.0%、62.1 %和65.3%。西部与东部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差距从2000年的3.3倍缩小到2010年的2.2倍。

6.孕产妇死亡的主要死因是什么?

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前5位死因顺位分别是产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妊娠合并肺炎,占全部死亡原因的68.7%。其中,产科出血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20.8/10万,下降到2010年的8.3/10万,降幅为60.1%。2010年,死亡孕产妇中仍有25.8%死于家中和途中。由于经济、环境、医疗等条件的改善,可避免孕产妇死亡比例逐年下降。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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