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报告(2011)》问答(四)

信息科 发布于:2012-05-03 点击 15761 次

19.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试点项目进展如何?

针对目前中国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发生率逐步上升的趋势,2009年卫生部和全国妇联共同启动实施了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简称“两癌”)检查试点项目,作为医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2009-2010年共投入2.2亿元,在221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在200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累计完成768.1万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90.7万名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

20.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进展如何?

2008年卫生部启动中西部六省出生缺陷防治项目,通过实施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和健康教育,落实神经管缺陷高发地区出生缺陷干预措施。2009年该项目作为医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扩展到全国农村地区。2009-2010年,中央财政共投入1.9亿元,累计为1318.1万农村适龄妇女补服叶酸。

21.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进展如何?

近年来,中国艾滋病女性感染人数迅速上升,艾滋病通过母婴传播危害儿童健康。2002年,卫生部在5省(区)的8个县(市、区)启动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试点工作。2010年,项目覆盖面扩展到全国1156个县(市、区)。2009-2010年中央财政共投入9.2亿元支持项目地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截至2010年底,为1390多万孕产妇提供了艾滋病咨询和检测服务,项目地区艾滋病母婴传播率由34.8%下降至7.9%,减少了约77%艾滋病母婴传播。同时,整合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艾滋病、梅毒或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综合的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2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健康内容进展如何?

从2009年起,中央财政按照人均15元的经费补助标准,实施包括孕产妇保健、0-3岁儿童保健、免疫规划和健康教育在内的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通过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2009-2010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补助资金212.1亿元。这是促进妇女儿童公平享有保健服务的重要举措,广大妇女儿童切实享受到深化医改带来的实惠,有效保障了城乡妇女儿童的健康安全。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25元,儿童保健人群扩大到0-6岁,并增加孕产妇保健服务项目。

23.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进展如何?

2010年6月,卫生部和民政部共同启动了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先从解决0-14周岁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入手,优先选择六个病种进行试点。通过显著提高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和医疗救助的补助水平,有效缓解农村儿童患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截至2011年1月底,全国累计有4859名患儿得到救治,其中先心病患儿4296名,白血病患儿563名。累计补偿医疗费用7727万元,其中新农合基金补偿6844万元,医疗救助补偿875万元。在众多患儿获得及时医疗救治的同时,试点工作对于促进临床路径管理和实行按病种付费的改革也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24.妇幼卫生法制和政策体系建设进展如何?

中国重视妇幼卫生法律法规建设。1994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母婴保健法》,标志着中国妇幼卫生工作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母婴保健法》以《宪法》为依据,是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的基本法,与《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共同为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

2001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对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作出具体规定,并规定妇幼卫生工作实行“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为履行中国政府对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和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中国政府先后制定和实施了1995-2000年和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把妇女和儿童健康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优先发展的领域之一。2000年中国政府郑重承诺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是其中重要内容。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一法两纲”,实现“两纲”目标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卫生部先后制定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和文件,使母婴保健服务在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和技术规范等各个环节,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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