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科室:
为确保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根据《扬州市卫生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扬卫委〔2014〕8号)、《扬州市卫生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方案》(扬卫委〔2014〕11号)和《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扬妇院党[2014]1号)精神,拟定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附件:
1、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方案本站文字、图片、视频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站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