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妇幼保健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科 发布于:2015-02-17 点击 12139 次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2、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调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等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3、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检查、考核与评价。

4、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

6、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7、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进行检测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8、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技术。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对“两癌”项目现场质控和业务培训。目前已有四个地区常规开展“两癌”筛查工作,2015年根据县市进度安排,组织妇科、超声科和放射科对辅助检查的规范性进行现场质控,同时组织管理机构对“两癌”项目管理要求再次培训,严格按照“两癌”方案落实筛查、转诊、统计、随访工作。

2.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工作。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要求,2015年主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女性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诊治适宜技术推广。

3.更新项目管理手册。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2015年对原《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手册进行调整印发,统一思路和工作台账。

三、2015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为扬州市妇幼保健所的收支情况。

1、收入预算

当年收入预算274.63万元,具体为:财政补助274.63万元。

2、支出预算

当年安排支出预算274.63万元。具体为:

①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74.63万元。

②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224.6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70.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扬州市妇幼保健所

二0一五年二月十一号



附件:

1、保健所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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