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呼吸机采购项目 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设备科 发布于:2019-07-24 点击 11716 次

一、采购项目名称:儿科呼吸机

二、论证专业人员意见

医院拟购买的呼吸机应适用于婴幼儿、小儿和成人。配备多种适用于新生儿患者的呼吸模式;先进的比例辅助通气和血氧饱和度控制模式;比例阀式控制系统,吸气/呼气端协同控制;呼气、吸气端应有细菌过滤器并可以高温高压消毒重复使用;进行监测警报:能够进行分钟通气量等项目的监测报警。

综上所述,国产设备难以满足临床需求,且此设备不在国家禁止采购范围目录内,因此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四、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必须包括1名法律专家)

序号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1

郭奎

高级技师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2

邵勤

高级工程师

江苏省中医院

3

陈渊华

副主任医师

南京市口腔医院

4

杨玉志

高级工程师

南京鼓楼医院

5

马丹

律师

炜衡律所事务所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08月02日下午5点30分   (公示7个工作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  杨善     联系电话: 13852729808    

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4-87354586。

申请单位: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07月24日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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