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清洗、消毒项目采购公告

总务处 发布于:2020-05-15 点击 11110 次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手术室、新生儿病房、分娩室)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清洗、消毒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手术室、新生儿病房、分娩室)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清洗、消毒项目

项目编号:YZSFYBJY-2020005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手术室、新生儿病房、分娩室均有中央空调系统和新风系统,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通过本次项目达到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等相应卫生规范。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具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甲级资质或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机构技术评估合格证书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将组织供应商集中进行现场勘察,具体内容需供应商通过现场查勘详细了解,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出席,因勘察不到位或未勘察产生的投标误解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勘察时间:2020年05月20日下午14:30-15:30。

地点: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总务处

联系人:王建国

联系电话:0514-87361156、0514-87363557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供应商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时间:

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中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总务处报名

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11:00(工作时间内)

谈判文件统一领取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11:00

逾期将不得报名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5月25日下午2: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下午2: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谈判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5月25日下午2:30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第三会议室 国庆路395号

谈判地点: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会议室 国庆路395号

响应文件接收人:王建国

六、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王建国

联系电话:0514-87361156、0514-87363557

地址:国庆路395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

本次谈判 不收取 保证金。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谈判文件中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谈判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在“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之日起5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至现场报名。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0.5.15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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