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员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内容目录

办公室 发布于:2018-10-13 点击 14152 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席令第5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主席令第1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主席令第28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第33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主席令第93号)

8、《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49号)

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51号)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

1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12、《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第8号)

13、《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令第42号)

14、《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10号)

15、《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

16、《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17、《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

18、《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57 号)

(详见附件)





附件:

1、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应知应会手册2(法律法规).doc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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