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办公室 发布于:2022-02-09 点击 6399 次

医保发〔202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的“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的要求,总结推广2019-2021年DRG/DIP付费国家试点的有效做法,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参保人权益,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开展技术指导、监测和评估等工作,并加强对先进经验、典型案例的总结宣传,充分展现改革惠及人民群众、引导医疗机构加强管理以及促进医保基金提质增效的重要意义。各地在实施过程中的工作动态、成熟经验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

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doc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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