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乳汁中有分泌。
2.婴儿从母乳喂中养获得的药量小于直接用量。
3.儿科感染性疾病治疗时也用。
4.哺乳期患者时应避免选用: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万古 霉素、甲硝唑、氯霉素、磺胺药等;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5.甲硝唑(半衰期8-10小时)有争议!
如术后静点,仍可以母乳喂养
婴儿从母乳中获得的甲硝唑仅是婴儿治疗剂量的1/10~1/5慎用!
使用时间不宜过长,使用期间暂停哺乳12小时(4小时高 浓度期禁喂)
美国儿科学会:鉴于存在潜在危险,单次口服2g,暂停哺乳12-24小时。
6.替硝唑(半衰期12-14小时)
乳汁中达峰时间1.3±0.6小时
药物消除半衰期11±4小时
新生儿从乳汁中摄入剂量占乳母摄入量的19.9%
建议:慎用。给药4-6小时后再哺乳。早产婴乳母不宜使用.应避免应用减少奶量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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