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后出血的母亲:
生命体征平稳,母亲愿意接受婴儿的喂养,可以母乳喂养。
二、重度子痫前期(子痫)的母亲:
在监测母亲血压的同时,鼓励与婴儿的同步休息,母亲不宜过劳,安排助手协助照顾。
三、剖宫产的母亲:
对婴儿做出反应时,鼓励早吸吮、早开奶。第一天,母亲仰卧位,婴儿在母体一侧俯式吸吮;麻药消失后,侧卧位哺喂婴儿;24小时后离床活动时,可抱球式哺喂婴儿;术后尽早让婴儿频繁吸吮,可以和阴道分娩的母亲一样获得成功的母乳喂养
四、妊娠合并高血压
抗高血压药物多数可经乳汁分泌,副作用很少,其中甲基多巴、普奈洛尔使用安全;其他同类药物的安全性尚无临床验证,需监测新生儿心率和血糖。
哺乳期不推荐用:
利尿剂,可引起新生儿利尿致脱水
呋塞米用时,需监测水电解质情况
氯噻嗪经乳汁→新生儿的血小板减少
利血平经乳汁→新生儿的嗜睡、呼吸困难、心动过缓以及喂养困难
五、妊娠合并糖尿病
1.鼓励纯母乳喂养
2.泌乳素可让母亲放松、嗜睡、缓解精神压力等各种症状
3.减少婴儿成年后患糖尿病的风险
4.减少胰岛素用量
5.胰岛素分子太大及口服降糖药,不通过乳汁
6.监测血糖水平、调整降糖药。注重个人卫生、保护好乳头不受感染。
六、妊娠合并甲状腺疾病
1.甲状腺功能亢进
哺乳期首选:甲巯咪唑(他巴唑)
二线用药:丙硫氧嘧啶为肝脏损害
监测母甲状腺功能,调整用药
2.甲状腺功能低下:甲减有遗传倾向
母亲仍可应用甲状腺素替代治疗
母乳喂养不是禁忌
定期检测婴儿的甲状腺功能
七、关注新生儿特异性反应
发热、皮疹、白细胞减少等;无条件随访婴儿,不强调母乳喂养。
八、精神疾病
确保母亲不致忽视或伤害婴儿
有伤害婴儿的意向或行动, 不建议实施母乳喂养
九、产后抑郁症
分析原因,针对性的解除顾虑
担心自己乳汁分泌不足的,通过观察给予母亲信心
病情严重,需用药物治疗:服药期间,暂停喂养,定时挤奶
不用药物时,再恢复母乳喂养
十、癫痫
哺乳初期,最好不用毒副作用较强的抗癫痫
病情需要坚持服药,停止母乳喂养,将乳母和婴儿隔开或监测婴儿表现(
尤其2个月内婴儿),同时检测婴儿血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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